应收票据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贴现利息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这是应收票据贴现利息进行账务处理的一种情形,这里我们将详细聊聊。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财政部2019年4月公布的最新单体财务报表格式显示,利润表的投资收益新增了一个披露明细项:
新增项目说明: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企业因转让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该项目应根据“投资收益”科目的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为损失,以“-”号填列。
假如A公司于2021年1月1日收到B公司的不带息银行承兑汇票一张,票据期限:6个月;票面金额:1000万,A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向银行贴现,票据剩余期限90-180天内(含)的,贴现率为3%,取得现金992.5万,贴现息7.5万。本案例中假如A公司用于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应收票据贴现时,符合终止确认条件,账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992.5
借: 投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7.5
贷:应收票据 1000
综述,应收票据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时,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时将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投资收益。同时需要关注: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应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从客户取得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的情况,如果票据在贴现时终止确认,贴现取得的现金应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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