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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要》对规范票据市场的意义和作用!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0-10-12 11:10:50 阅读量: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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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发布《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此法规对票据市场起到重要的意义和作用,我们下面将为大家做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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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会议纪要》将净化民间票据市场交易


  民间贴现交易中通常存在这样的交易链关系,在贸易中取得票据的合法持票人基于 融通资金需要向票据中介转让票据进行贴现;票据中介买入票据后向银行申请贴现,或 转卖给需要购票用于贸易项下支付的企业。


  根据《会议纪要》第 101 条“民间贴现行为的效力”规定,单纯以买卖票据进行牟 利的票据中介将被定性为“涉嫌犯罪”,这是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 四条、第九条和银保监会等《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 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 知》第五条、第八条第一款等法律规定。


  根据《会议纪要》第 52 条“高利转贷”规定,属于套取信贷资金,并通过转贷行 为牟利的,均可认定为“高利”转贷行为。


  由此可见,《会议纪要》认定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进行“贴现”行为的,其涉 嫌犯罪的行为要件是“以贴现为业”和“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进行转贷”。


  民间票据市场上不具有贴现资质的主体买卖票据的行为,目前处于监管的盲区,并 衍生成为一些企业利用商业汇票的货币属性,签发巨额电子商票,联手票据中介机构, 以承担极高贴现利率在民间票据市场开展一对多的名为 P2P 理财,实为向公众非法集资 的违法行为;还有一些不法企业以央企名义开立虚假账户,签发电子商票实施诈骗,由 此造成法律纠纷、违法案件上升。《会议纪要》对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当事人以“贴现” 为业行为的定性,向社会告诫了违法预期,为金融监管机构厘清了监管思路,为司法机 关提供了执法依据,为法院统一了裁判标准。


  (二) 《会议纪要》将强化贴现银行合规性操作


  在缺乏监管的民间票据交易中,存在票据中介买入预付款票据或空转套利票据,进 行伪造贸易背景后向银行申请贴现的行为。《会议纪要》第 100 条“合谋伪造贴现申请 材料的后果”明确指出,只要存在银行人员与贴现申请人合谋伪造贴现资料的情节,法 院均以通谋虚伪行为排除贴现银行的票据权利⑤。如此,在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中, 若发生通谋虚伪行为而形成贴现资料的虚假,贴现银行将丧失承兑银行信用的债权,只 拥有对贴现申请人的债权。同理,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业务中,若发生通谋虚伪行为而 形成贴现资料的虚假,贴现银行将丧失对承兑人的债权,只拥有对贴现申请人的债权。


  《会议纪要》对“银行人员与贴现申请人合谋伪造贴现资料的”法律风险的表述, 将使贴现银行更为重视对贴现交易的真实性审核,加强对贴现客户的身份识别,防范以 “贴现”为业的持票人或出票人和持票人合谋通过票据贴现套取银行信贷资金的违法行为。


  (三) 以“贴现”为业的交易主体将被纳入反洗钱监测对象


  根据《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16〕第3 号),应当参考“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发布的犯罪形势分析、风险提示、犯罪类型报 告和工作报告”,将可疑交易纳入银行机构的反洗钱交易监测范畴。中国银保监会办公 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会办公厅〔2019〕205 号)则将 “因票据或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等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商业保理公司归 入“违法违规经营类”,要求对“整改验收不合格或违法违规情节严重的,各金融监管 局要依法处罚或取缔,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银保监会并已将 空壳公司套取贴现资金的交易列入监管范畴。因此,银行机构反洗钱系统应对账户资金 交易频繁且金额大,其电票背书交易与结算账户收支呈现同步性、频繁性交易,同一票 据一天内发生多次转让背书的,列入以“贴现”为业的可疑交易,进行识别、评估、拦截,并报送央行反洗钱系统。


  (四) 支持供应链中小微企业的预付款票据融资


  中小微企业在商品采购中因处于弱势地位,在合同签订后需向供应商支付预付款, 因为电子银票既具备银行信用,又具有支付功能,且申请银行承兑的成本较贷款为低, 因此普遍成为中小微企业预付款的首选工具,央行统计显示“由中小微企业签发的银行 承兑汇票占比 70.2%。”①但因预付款票据尚未交货而不具有发票,受监管政策所限,银 行无法为此类票据办理贴现,由此导致这部分票据转向民间票据市场寻求融资,当民间 票据市场整治后,预付款票据融资会受到一定影响。在中央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政策引 导下,银保监办发〔2020〕28 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金 融服务的通知》“以银行信贷资金及时清偿上游企业的应付款项或向上游企业支付预付 款,减少产业链账款拖欠或资金占用,加快上游企业资金回笼。”发改委、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等 15 部门下发发改产业〔2019〕1762 号《关于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 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托产业链龙头企业资金、客户、数据、信用等优势,发 展基于真实交易背景的票据、应收账款、存货、预付款项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商 务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 8 部门下发商建函〔2020〕111 号《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 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支持试点企业基于真实交易场 景,根据需要开展应收账款、仓单和存货质押和预付款融资。提高企业应收账款的透明 度和标准化,持票企业可通过贴现、标准化票据融资。”都要求银行机构做好供应链中 小微企业的预付款融资,央行也适时推出《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将符合条件的商业 汇票打包成信托受益凭证,将票据融资交易由票据市场扩展至债券市场。可以预期,困 扰供应链企业的预付款票据融资难问题有望得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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