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好多自媒体都在传标题为承兑汇票被“叫停”、被取消等等重磅消息的文章,承兑汇票作为商事活动中重要的结算票据真的被取消了吗?看看文章内容,绝对文不对题,说承兑汇票被取消是误导、是谣言!
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的重要支撑。近年来,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较为突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建立长效机制解决拖欠中小企业款项问题。为了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国务院制定了《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并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中确实有关于不得强制使用承兑汇票的相关规定,目的是为了保障中小企业及时回收款项,避免被迫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但并没有说“叫停”或“取消”商业汇票。
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同时《条例》规定了对违反以上规定适用的罚则:
第二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机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或者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综上,即便是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结算,也没有强制不得使用“商业汇票”,而是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且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