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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理事单位

供应链金融科技发展的挑战及趋势

来源:金融时报 发布时间:2022-08-10 13:57:07 阅读量: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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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在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提高产业链竞争力等方面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和助力实现共同富裕的意义重大。供应链金融在取得近30年发展成绩的同时,也暴露出高度依赖核心企业、产融结合不紧、科技应用能力不足等问题。如何利用数字科技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效率,改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制度和商业模式约束,是整个行业都在探索思考的重大现实问题。

供应链金融科技的政策和市场前景


一)国家对供应链金融发展一直持鼓励支持的态度。2020年9月,人民银行等发布《关于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稳定循环和优化升级的意见》,重点强调“提升产业链整体金融服务水平”。2021年3月,国家发改委等十三个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动制造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开发适合制造服务业特点的金融产品”。2021年11月,银保监会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银行业保险业深化供应链融资改革工作。会议提出:“探索拓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有利于提高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2021年12月,工信部等十九部门联合印发《“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要求“提高供应链金融数字化水平,强化供应链各方信息协同”。2021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实现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这一系列政策表明,国家一直高度重视供应链金融行业的发展,鼓励利用金融科技手段破解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困局。


(二)供应链金融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和现实需求。据二十国集团(G20)倡议成立的全球中小企业金融论坛测算指出,2020年我国中小微企业的融资缺口高达1.89万亿美元(约13万亿元人民币),超过40%的中小微企业面临融资限制。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供应链金融委员会结合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和存货三个供应链业务场景的测算指出,2020年中国供应链金融市场规模约为15.86万亿元,2022年将进一步提升到19.19万亿元。可以看出,我国供应链金融市场具有非常大的增长空间。


(三)科技赋能供应链金融是供应链金融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技术不断创新,利用科技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能力,成为行业和监管部门的共识。从政策上看,监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利用科技赋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更加强调要提高供应链金融的数字化水平。从行业实践看,许多互联网科技公司和金融机构开始探索利用金融科技手段,更加精准地刻画客户的信用风险状况,使金融产品服务更加智能、场景结合更加紧密、数据价值更加凸显、获客更加精准,不断催生出新的产品和服务模式。


传统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高度依赖核心企业的物权、债权和信用。核心企业在供应链中一直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现有供应链金融的展业模式均是基于核心企业的物权、债权和信用,其结果就是大部分核心企业会凭借其在产业链中的支配地位,通过拖长付款周期、强制摊派商业票据等形式,侵占上游供应商和下游经销商利益来缓解自身流动性风险,直接加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困境。然而,降低对核心企业物权、债权和主体信用的依赖,本质上是要对核心企业不正当利益的“二次分配”,甚至可以说是对核心企业物权、债权和信用的再分配,这无异于“与虎谋皮”,对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中的生存带来巨大的困难。


(二)金融服务和产业链优化的协同效应较弱。传统信贷服务下,金融机构大多数缺乏对产业的深入理解和认识,还是按照传统的信贷风险标准(征信和抵押)来看待供应链金融业务。从某种程度上讲,供应链金融的核心是供应链,而不是金融,其本质是服务供应链和产业链,而不是简单的资金信贷。如果不能对各个产业形成系统深入的理解和认识,掌握本产业独特的运行规律和商业模式,就无法真正把握产业和企业的风险,更无法通过金融服务来帮助企业和产业改善资金和经营管理效率,形成以“金融带活经营”的良性循环生态,这也是现有供应链金融发展模式无法规模化的重要原因。


(三)“数据鸿沟”现象仍未得到有效缓解。一方面,供应链上企业经营数据的开放共享程度较弱。核心企业对产业链的支配地位不仅体现在其对实体利益的占有上,也体现在对数据的利用分配上。由于涉及商业机密,核心企业不愿意将自己的经营数据与中小企业进行实时交互和传递,这就使金融机构在对中小企业进行信用画像时,往往“无数可用”;另一方面,税收、社保、工商、海关等公共数据的共享程度差、交叉验证机制弱,难以对产业链上中小企业的经营、交易和质押状况的真实性进行实时核验,导致金融机构存在重复授信融资的风险。


(四)金融科技应用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当前,传统金融机构仍然是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主要力量,其利用金融科技改善供应链金融服务效率的能力水平,直接关系到供应链金融业务数字化转型的步伐。比如地方性中小银行往往受制于规模小、技术力量不足、投入成本高等问题,难以独立开发供应链金融的科技平台或产品,无法满足客户更加高效数字化的金融服务需求。再如国有和股份制商业银行虽有能力开发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或产品,然而受制于管理体制(技术研发由总行技术部门统一负责)的限制,往往开发周期长、审批流程久,难以满足市场对供应链金融科技产品的创新需求。


供应链金融科技发展的路径


(一)强化科技赋能,提高金融机构服务金融供应链的能力。一方面,金融机构应立足自身实际,加大金融科技的人力和资金投入,将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嵌入交易环节,将传统线下业务逐步向线上迁移;另一方面,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科技企业的数据和科技优势,在精准获客、风险管理、贷后运营、客户服务等方面,借鉴互联网科技企业的优秀经验,不断提高自身利用金融科技优化金融供应链的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产业协同,强化产业链和金融供应链的双链联动。供应链金融发展的本质和归宿是产业和金融的融合。因此,一方面,应利用金融科技对产业链进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改造,将产业链流转的数据物化为金融机构授信的依据,帮助金融机构更好地发现信用、传递信用、监控信用,并利用数据和科技为信用定价;另一方面,金融机构要下沉风险管理的端口,将风险管理的端口前移至产业链和企业的经营管理上,更加贴近产业场景,及时发现产业运转中的资金需求,为优化产业生态注入金融“活水”。


(三)聚焦数据共享,依托数据提升信用风险管理水平。供应链金融科技发展的关键是要强化数据信任,利用数据深化金融交易和资源配置的效率。一方面,加快公共政务数据的开放共享,推动纳税、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水电煤气、仓储物流、不动产、知识产权等信息纳入共享范围,夯实信用信息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中的“基础桩”作用;另一方面,强化数据安全的保护,在数据使用分析过程中加强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保护力度,防止个人和企业信息被非法利用。


作者为复旦大学管理学院博士后

供职于国际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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