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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来源: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4-08 10:16:34 阅读量: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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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增强方面。《报告》提到,积极推进“金融+”战略。推动“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文化”等融合互促。抓好国内首部绿色金融条例落地实施,成立市级绿色金融协会,起草近20项制度标准,认定首批11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引进中国供应链金融数字信息服务平台、数字函证平台,打造供应链金融标准体系;制定“1+1”创投扶持政策和任务清单,印发支持罗湖区黄金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推进文化金融深度融合的意见等。


《报告》提出,2022年,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加快完善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抓好《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围绕“一区四中心”定位目标,做好年度任务分解和逐项落地。研究制定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文件,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政策协同呼应,构建“1+N”政策体系。以金融科技专项政策为抓手,探索金融科技治理体系、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金融科技新动能。抢抓资产管理新蓝海,推进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加强市区联动,大力支持香蜜湖新金融中心、深港国际金融城等建设,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抓好支持金融企业若干措施的落地实施,做好头部机构的服务工作,引领带动行业转型发展。




全文如下: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2021年工作总结和2022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2021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务”,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一、坚持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一)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持续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刻理解“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两个维护”十项机制,梳理34项政治要件,严格闭环管理,把“两个确立”真正转化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不断完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全年组织局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26次、机关党委会学习12次、各党支部政治理论学习240余次,到金融机构调研300余次。

  (二)扎扎实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把抓好党史学习教育作为贯穿全年的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开展四史教育,用好红色资源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局班子及支部书记累计讲党史专题党课31次,开展革命传统教育26次。梳理“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民生项目清单29项,已全部完成。落实市级重点民生项目“居民金融素养提升工程”,开展防风险宣传教育,覆盖居民500万人次。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累计协助“一对一”挂点街道疫情防控120人次。

  (三)抓实抓牢机关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梳理分解50项具体任务,扎实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新“党建+金融”品牌活动,全年与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党组织联建共建30余次。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与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金融案件处置沟通机制。组织全局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施《廉政监督卡管理办法》,梳理形成全局廉政风险防控清单39项,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60项。加强金融反腐宣传教育,创新推出“金融爱廉说”专栏,发布21个主题信息。制定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组织专项培训30余次,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四)统筹推进金融行业党建工作。在全国率先成立新兴金融行业廉洁合规指导委员会,制定并落实专项工作指引和三年行动方案,推动行业合规健康发展。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主线,举办一堂党课、一次表彰、一项课题、一首赞歌、一次联建、一轮慰问、一次座谈等“七个一”系列庆祝活动。采取走访调研、典型引路、月度排名等方式,扎实推进新兴金融行业“两个覆盖”工作,全年新设党组织31个,新发展和转入党员288名,分别增长27%和26%,较成立之初增长68%、104%。


二、扎实抓好金融工作“三大任务”,金融业发展质量稳步提升


2021年金融业实现增加值4738.8亿元,增长7.6%,占GDP比重(15.4%)较去年上升0.3个百分点,两年平均增速达8.3%,高于全国(5.3%)3个百分点。金融业实现税收1662亿元,占全市总税收的24%,仍居各行业第一。全年新增分行级以上持牌金融机构23家,金融组织体系不断健全。

  (一)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持续增强。一是有力服务经济“稳增长”大局。认真落实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十大计划”,其中,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计划所涉及的新增企业贷款、发债等各项任务均超额完成。积极争创国家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高标准规划打造创投街区、财富管理集聚区,推动组建战略新兴产业并购基金,不断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水平。二是推动融资结构不断优化。2021年,全市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6387亿元,增长39.4%;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21万亿元,同比增长29.7%;绿色信贷余额4485亿元,增长28.6%;均显著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全年新增境内上市公司39家,总数(372家)居各城市第三,引进26家股权投资基金,直接融资稳步提升。三是积极推进“金融+”战略。推动“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文化”等融合互促。抓好国内首部绿色金融条例落地实施,成立市级绿色金融协会,起草近20项制度标准,认定首批11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引进中国供应链金融数字信息服务平台、数字函证平台,打造供应链金融标准体系;制定“1+1”创投扶持政策和任务清单,印发支持罗湖区黄金金融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推进文化金融深度融合的意见等。

  (二)金融改革开放创新成效显著。一是综合改革试点任务顺利完成。牵头的3个首批综改事项均取得实质性进展,其中,在全国首创搭建“好人举手”平台(即深圳市私募投资企业监管信息平台),成功争取全国首个契约型基金试点资格,“优化私募基金市场准入环境”改革任务被国家发改委、证监会认定“圆满完成”。经深入调研,梳理报送16个重点项目争取纳入第二批清单。二是推动一批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深交所主板与中小板正式合并,首批基础设施公募REITs成功上市;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先后启动,深圳传音公司成为全国首家试点企业;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债券通“南向通”相继落地;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获证监会批准。三是金融开放合作有序扩大。大力支持前海先行先试,制定前海金融专项工作方案,启动前海深港国际金融城建设,积极推进大湾区保险服务中心等项目。联合香港筹备申报“深港金融论坛”,与伦敦、新加坡深化绿色金融、财富管理等交流合作,与苏黎世正式建立工作关系;构建深港澳金融科技人才培养机制;修订出台QFLP和QDIE政策,其中QDIE获批额度全国最高;瑞银前海公募基金销售资格获批,是国内第二家外商独资基金销售机构。

  (三)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处置稳妥有序。一是专项攻坚处置重点房企金融债务风险。成立党组书记+局长“双牵头”、分管副局长抓落实的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班,迎难而上、主动担当,高强度高质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二是纵深推进网贷风险整治收官。推动网贷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升级为市涉众金融风险应对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统筹领导。精准拆弹,推动一批高风险机构立案;实现网贷机构接入央行征信零的突破。三是不断强化地方金融监管治理。继续推进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减量增效,合计超4000家企业退出市场,压降率分别达34%和17%;实现全市4320家私募管理人差异化分类监管,提前完成1178家潜在风险及僵尸私募机构摸排,进度居全国首位,获国务院清整联办认可推广。四是全力破解涉众金融信访难题。克服案多人少的现实困难,两轮“国满件”攻坚战和重复访治理成效显著。全年处理信访件6.1万件,实地接访近2000人次,搭建重点房企涉金融信访网上平台,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未发生极端事件。


三、抢抓机遇履职担当,全力推动2022年金融工作再创新局


2022年,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市委七届三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全力推动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进一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断提高政治领悟力、政治判断力、政治执行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从严抓实机关党建工作,推进基层党建“标准+质量+示范”建设,争创“党建+金融”品牌和模范机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培育金融清廉文化,探索以廉政建设促进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等体制机制。持续加强新兴金融“两个覆盖”,以党建引领行业健康发展。

  (二)加快完善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体系。抓好《深圳市金融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围绕“一区四中心”定位目标,做好年度任务分解和逐项落地。研究制定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文件,与科技金融、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等政策协同呼应,构建“1+N”政策体系。以金融科技专项政策为抓手,探索金融科技治理体系、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巩固提升金融科技新动能。抢抓资产管理新蓝海,推进国际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加强市区联动,大力支持香蜜湖新金融中心、深港国际金融城等建设,促进金融资源优化配置。抓好支持金融企业若干措施的落地实施,做好头部机构的服务工作,引领带动行业转型发展。

  (三)持续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功能。认真落实2022年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十大计划”,确保完成金融各项任务。加快打造风投创投集聚区,着力培育一批标杆企业,鼓励投早、投小、投科技;以申创国家科创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为契机,推动科技支行认定研究,探索投贷联动等创新试点,努力构建金融赋能“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生态链的制度体系。制定出台吸引优质企业到深圳上市的行动计划,服务“20+8”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公募REITs、知识产权证券化等业务创新,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和ESG投资,以碳达峰碳中和为引领推动绿色发展。

  (四)扎实推进“双区建设”和综改试点。加快国际海洋开发银行、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等重大平台建设,推进数字货币研究与创新应用等创新试点。加强与国家部委、深交所等沟通联系,持续完善综改第二批项目,滚动式推动金融改革创新。支持依托前海、河套等战略平台,在离岸金融、跨境金融、外汇管理改革等领域先行先试。推动打造深港金融国家级论坛,强化深港澳在绿色金融、金融科技、特色金融等领域互通合作;加强与伦敦、新加坡、阿布扎比、东京等城市的金融交流,拓展国际朋友圈。

  (五)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重大风险底线。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金稳委、省、市决策部署,妥善做好重点房企金融债务风险防控处置。持续压降P2P网贷、私募基金存量风险,有序推动商业保理、融资租赁清理规范。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金融法治建设,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政策体系,探索构建基层金融执法队伍,健全市区联动执法机制,推动地方金融行业“合规年”建设。整合升级监管科技系统,探索跨境“监管沙盒”等创新试点,不断健全跨境资金流动等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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